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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03月01日起調整發放快篩試劑

一、發放對象:針對確診者同住親友發放:

    2歲以上每人5劑(2歲以下不適用)

 

二、本所快篩試劑領取時間:

    時間:每週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

    下午3點至5點(15:00~17:00)

 

三、快篩試劑領取方式:

領取者需攜帶:確診者身分證、領取人身分證及戶口名簿

經衛生所核對名冊後,依據同住親友的人數填寫領用單後,全戶一次領回

 

試劑發完為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