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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絕菸害,輕鬆自在

『禁菸場所未張貼禁菸標示者裁處最高新台幣5萬元』

 

#菸害防制法禁止行為:未滿18歲者,不得吸菸。

罰則:違規吸菸者,應接受戒菸教育。無正當理由未接受菸教育者,處新臺幣2,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,並按次連續處罰。

 

#青少年菸害防制法: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 ( 任何人含店員、父母、親戚、同 學、朋友等 ) 。

罰則: 違規供應菸品者,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。

 

#電子菸防制:電子菸所使用之添加物,多半含尼古丁、丙二醇或其他香料,易導致上癮。電子菸除內容物對健康危害外,美國聯邦緊急事務處理總署(FEMA)亦指出,電子菸存放的環境、周圍的溫濕度、使用者不當使用,載具之安全性,都有可能具有潛在的危險,如灼傷、電池爆炸、失明等。

 

#戒菸服務:戒菸諮詢專線0800-63-63-63,由專人提供戒菸諮詢及相關資訊。吸菸者本人、親友或希望取得戒菸資訊者等均可撥打。亦可透過醫療院所結合戒菸門診醫療資源的全人服務,由衛教人員提供關懷與諮詢。

 

#無菸環境:教育場所,醫護、社福機構,中央、地方之各級行政機關,各公營事業之室內場所及三人以上共同使用之室內工作場所,全面禁菸。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依法定程序公告指定之場所及交通工具,為全面禁菸場所。

 

#無菸騎樓:自110年6月1日起,台南市內之連鎖超商、咖啡廳門市騎樓、庇廊(7-11、全家、萊爾富、OK、美廉社、星巴克、85度C、路易莎、cama café、多那之),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,一同為民眾健康把關,免於二手菸危害。

 

免費戒菸專線: 0800-636363、菸害申訴專線:0800-531531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台南市佳里區衛生所關心您